患者告协和耽误长个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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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1:3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东民)患有侏儒症的闫某因15年前被协和医院判定骨骼已闭合,无法治疗,以致贻误了其最佳治疗时机,将对方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经法庭调解,医院答应赔偿他79000元。 36岁的闫某起诉说,自己自幼生长缓慢,个子矮小,1990年到北京协和医院诊治。被确定为生长激素缺乏性侏儒,并被认为不能再生长,无法用生长激素治疗。获悉此
闫某称,后来他又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就医,医院认为原告骨骼未完全闭合,可以用生长激素治疗。2004年7月,闫某在某医院免费接受生长激素治疗3个月,长高2厘米。但是其血清睾酮明显低于正常值,错过最佳治疗机会,丧失生育能力。为此他起诉协和医院索赔15万多元。 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医院赔偿闫某79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