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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孽缘”富婆雇凶杀恶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离异妇女罗兰请社会无业人员李先胜帮忙追回一笔债务后,便被李先胜缠上,并被迫与李结婚。由于无法容忍李先胜的恶习,罗兰雇凶将李杀死。日前,内江中院对罗兰等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顺、罗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徐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叶连飞,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罗世君(罗兰之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刘红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家门口一男子被人捅死

  2004年12月15日清晨6时30分,李先胜带“女友”回到位于内江市中区玉溪路的家中。刚打开门,两条黑影猛扑上来按住李先胜,手拿匕首对着他一阵乱捅。先进屋开灯的女人听到声音,吓得躲在屋里不敢出声。不知过了多久,她从屋里出来,看见李先胜倒在血泊中,便惊慌失措地向周围邻居求救……

  来奔丧妻子有重大嫌疑

  此案发生后,民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初步认定案发当天就从广州赶回内江奔丧的死者妻子罗兰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大量证据面前,罗兰对其雇凶杀夫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罗兰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将与此案有关的徐彬、刘顺、刘红、叶连飞抓获。

  收欠账富婆被迫嫁无赖

  据了解,2002年,罗兰急需把生意上的一笔欠账收回,于是让社会无业人员李先胜帮其收账。谁知,李先胜收完账后便整天缠住她不放,且威胁罗兰:“不结婚就杀你全家”,无奈,罗兰只得于去年5月和李先胜办理了结婚证。婚前,李先胜还逼罗兰签订一份财产协定:罗兰婚前财产李先胜分一半:罗兰生意上赚的钱,李先胜要分享;谁提出离婚,财产一半归对方;罗兰婚前的几十万财产,李先胜有权处置。眼见自己几十万家产要被李先胜挥霍殆尽,罗兰便去了广州做生意。

  被激怒与母商议除恶夫

  去年8月,罗兰回家,李先胜又向她要钱。一次吃饭时,李先胜因一点小事便当众对罗兰进行殴打,罗兰最终被激怒了,于是找到母亲罗世君商量对付李先胜。不久,罗母找到一个叫徐彬的人帮忙除掉李先胜,徐彬当即表示马上找人办妥此事。没过几天,徐彬联系到一个名叫刘顺的赌徒,刘顺则找到同村的叶连飞一起潜入李先胜家里将其杀害。文/图记者高冰洁实习生谢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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