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源头治腐出硬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18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11月20日讯(通讯员 甘艳 记者 夏似飞)长沙市近日召开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重点工作会议,敲定源头治腐新举措。 会议重点推介了长沙县在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方面的“硬招”,包括全面公开招标信息、抽签确定入围队伍、全面推行工程清单招标、实行单价总价两控制、禁用百分制度评标、推行合理低价中标、多标段混合竞标、小型企业捆绑招标等。为较好地解决建设工程招
会议明确,要不断扩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范围,提高公开选拔的职务层次,公开招考不能只限于党外领导干部和一般职务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和重要职务岗位,也要实行公开招考。建立健全用人决策票决制,强化民主测评和评议,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一定比例的领导干部,不能晋升,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群众不满意率达到一定比例的应引咎辞职。经过测评和评议,对不称职的干部分别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或进行诫勉谈话。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未经审计,不得调出和离任,并依据审计结果决定干部的提拔和使用。健全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实现用人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据了解,长沙市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在全面清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编制《长沙市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实行公务职务消费改革,缩小报账式公务消费范围,实行消费方式货币化,消费行为(主体)个体化,将消费方式由隐性化转向公开化;建立政府投资公示制度和投资评价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