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16岁少女要卖处救父 记者调查发现漏洞百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8:53 新桂网-南国今报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许如君 彭华)“你好,我是小丽的朋友,是小丽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的,她说在柳州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找你,你一定会帮忙的……”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的手机突然接到了这样一个神秘电话,随着电话那头的女子一番“陈述”,一个骗局悄然在记者跟前上演,记者随之展开了一次反骗局行动。

  骗局开幕:16岁少女欲“卖处救父”

  当记者接到该神秘电话时,还没来得及弄清对方所说的“小丽”是何许人,电话那头的女子已迫不及待地拉开骗局的序幕。她说,她和一朋友从外地来柳还没几天,朋友父亲在家乡就因车祸伤了大腿,目前急需2000元治疗,否则其父的腿将保不住了。

  该女子接着说,她的朋友今年16岁,还是个处女,她经过再三思量,决定以2000元的价格献出贞操,以便让父亲能把伤腿治好,以免落下终身残疾。

  “你是小丽的好朋友,我知道你肯定愿意帮这个忙的,你就说个地方,我让人把她带过去给你看看……”听着该女子一阵连珠炮似的“推销”,记者初步断定,所谓的“卖处救父”多半是个骗局。

  骗局上演:“救父剧情”漏洞百出

  如果一名女孩真因家境贫困而被逼上此绝路,这其中兴许会有颇为动人的新闻可做,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在电话中与对方约定在柳州十五中门口见面。

  约半个小时后,一高一矮两名女孩如约而至,二人年龄在20岁左右。高个女孩走上前来便说,她们来自湖北荆州,要“卖处救父”的是那名个矮的女孩。之所以要“出卖自己的第一次”,是因为其父亲前几天出了

车祸,脊椎骨严重受伤,全家人四处借钱,到现在还差2000元,所以她为了救父亲,不得以才出此下策。

  在高个女孩与记者交谈时,矮个女孩一直远远地站着。当记者走过去和她攀谈时,从她口中得到的却是另一个版本的“卖处”原因。女孩说,她叫李燕(音),才到柳州没几天,身无分文,家里的父亲前几天突发重病,急需2000元治疗……

  短短半个小时,记者居然听到了三个版本的“卖处救父”!

  当着二人的面,记者掏出了记者证亮明了身份,并表示如果她们真的遇到了困难,记者可以通过报纸呼吁社会向她们伸出援手,这样她们就不必做如此巨大的牺牲。

  听了记者这一番话,那名“急于救父而准备出卖贞操”的女孩脸上,居然没有半点欣喜的神情,反而显得慌张起来,一双眼睛慌乱地东张西望。“明天再说吧!”高个女孩说。

  骗局收场:“穷困少女”打的逃离

  “你们这么做有多久了,每天能挣不少钱吧?”看着二人紧张的神情,记者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们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高个女孩急忙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她挂断后一下子,记者的手机当即响起。原先与记者联系的那名女子的声音从电话中传出:“我们老板要她们两个现在马上回来,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什么老板?”记者追问。

  “你管不着!”对方的声音开始变得慌乱。“你们每天打多少个这样的电话骗人?”在记者的追问下,对方以一句“关你什么事”挂断了电话。

  这期间,那名穷得要“卖处救父”的女孩拦了一辆

出租车迅速离开。

  律师说法:“卖处”行为理法不容

  对于“卖处”行为,记者随后咨询了有关律师,律师表示,所谓有偿“卖处”行为肯定是非法的,其所谓的“卖处”协议或约定也是无效的。无论是从道德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都应该得到制止。

  另有律师表示,此类事件中,如果男方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而与之发生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男方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即使女方年满14周岁而提供有偿性服务,则应以卖淫嫖娼论处,应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依法进行劳动教养。若女方为骗取他人钱财,通过医疗技术伪装处女而反复“卖处”的,则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当然,若有第三人为此进行居间服务的,则第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介绍卖淫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