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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定代理有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40 东方网-劳动报

  律师追查迷案找出胜诉关键

  本报讯(记者阙军伟)一个5岁小女孩将面包车车主告上虹口法院,说面包车撞了她。然而被告律师调查后却发现,小女孩的法定代理人患有精神疾病,这一诉讼程序上明显不合法。法院据此驳回了女孩的诉请。

  女孩小刘在诉状上称,去年8月21日她在广灵二路上被潘某驾驶的面包车撞伤,要求潘某赔偿她近4万元,小刘的父亲为她的法定代理人。小刘一方提供的主要证据为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小刘与潘某车辆发生碰撞,小刘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潘某未注意避让,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上海黄河律师事务所沈继锋律师为潘某代理了此案,在询问了潘某并勘察了现场后他发现认为本案存在疑点:小刘为何在警方到达前擅离现场?为何在三日后报警?为何始终不让潘某探望小刘伤病?证人证言均为听说且存在自相矛盾;警方现场记录中面包车尾部蓝色擦痕为何被忽略?证人证言称面包车左前侧碰撞原告,擦痕为何在车辆尾部?小刘和父亲在诉讼中提供的资料称是本市户籍,但证人证言均证明当时现场小孩是外地人等。沈律师在庭审中不断针对上述疑问进行阐述,主审法官为查明事实真相,与沈律师一起多次沿着各个疑点线索调查取证。他们从居委会得知,小刘和父亲确有其人且都是一直在上海生长的本市户籍人口,不是证人证言所称的外地人。更为重要的是,小刘的父亲患有精神疾病,是限制民事行为人,长期住院治疗,不符合诉讼主体要求,而他在交警所做的证言同样也没有效力。法院最终认定,这起诉讼在程序上不合法,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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