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手机卡被“前夫”打爆 法律人士:分居证据是维权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13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1月20日讯(记者 康嵩)在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期间,赵女士没想到,曾用她的身份证办理的一张手机卡,莫名出现了3000余元的巨额话费。在相关运营商催要未果下,即将面临被起诉的赵女士,陷入维权难的境地。

  去年12月份,赵女士参加单位担保“赠手机”活动,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CDMA手机卡。此后,该电话卡一直是她的丈夫使用。直到今年9月份一天,她接到催费电话,被
告知手机卡已欠费停机,并出现了3000余元的话费。

  “一开始我还不相信,调出话费单子查询后得知,大都是语音聊天室的信息费。”赵女士告诉记者,在这段时间内,她已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并于今年6月20日离开家中,单独在外面租房住。这些话费都是丈夫在今年7、8月份打的。

  今年8月16日,虽然法院一审没有判双方离婚,但相关运营商在向丈夫催要未果后,准备将手机卡的主人赵女士诉至法院。这让赵女士着了急:“虽然是用我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卡,这巨额话费,在我没有‘作为’下,也要我来承担?”

  18日9:30许,记者与赵女士一起到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咨询,邵红梅律师介绍,就此事来说,打出的巨额话费,赵女士的丈夫无疑应为此担责。虽然已起诉法院没有判双方离婚,但在法律上双方是合法夫妻。从此角度讲,所欠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归还。但是,如果赵女士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已与自己的丈夫分居,那么这些巨额话费应属于其丈夫的个人债务,赵女士不应为此担责。

  (a14)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