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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 全省首设“司法救助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32 河北日报

  本报讯(万永强、杨志顺、孟瑞君)日前,邱县香城固乡登云寺村的李士林等7人成为邱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基金”的首批受益人。今年8月,邱县法院在全省首设“司法救助基金”,目前已发放首批救助金1.6万元,第二批救助金正在审批中。李士林等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村里打了3年多官司,法院判决其胜诉后,由于村里无赔偿能力,导致无法执行,而“司法救助基金”最终帮他们解决了这一难题。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同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邱县法院特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基金的适用范围包括,老弱病残以及下岗职工等无固定生活来源、无能力承担诉讼费用及急需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而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伤残赔偿费、医疗费等案件,因判决尚未生效或被告暂时无法找到、中止审理而急需救助的当事人;其他急需救助的当事人。基金的募集通过“财政拨一点、民政筹一点、乡镇捐一点、社会聚一点”的方式,由法院设立专户管理。基金的发放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院长签字批准后由当事人领取。领取救助基金的当事人,在执行款到位后,需先行偿付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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