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原宣传部长高勇受贿900多万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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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11月21日消息(记者周平 郑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近日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高勇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高勇在1996年至2001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凉山彝族自治
案发后,高勇主动供述的受贿事实及数额明显超出司法机关已掌握情况,并积极协助司法机关从境外追回大量赃款。审理过程中,高勇提供了他人犯罪的线索,据此线索,检察机关正在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