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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帮困基金6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延安讯(记者刘剑)因贪污受贿、挪用帮困基金61万元,黄龙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副股长陈霞,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陈霞利用管理县财政局困难企业帮困基金之便,先后5次以给西安腾达汽贸公司和延安海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汇款名义,贪污公款18万多元;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陈霞3次私自从其管理的帮困基金专户中给黄龙县两家公司拨款,受贿1.
6万元;2004年3月26日至2004年11月3日,她先后5次挪用其管理的社保基金61万元,案发后尚有49万多元赃款未追回。

  黄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霞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根据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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