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帮困基金60余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延安讯(记者刘剑)因贪污受贿、挪用帮困基金61万元,黄龙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副股长陈霞,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陈霞利用管理县财政局困难企业帮困基金之便,先后5次以给西安腾达汽贸公司和延安海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汇款名义,贪污公款18万多元;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陈霞3次私自从其管理的帮困基金专户中给黄龙县两家公司拨款,受贿1.
黄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霞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根据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