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一“武疯子”狂杀11人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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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3:0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11月21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黄张) 由于精神病发作,江西省上犹县水岩乡金盆村村民戴辉龙竟一口气杀死母亲、孙女及邻居3人,另砸伤、砍伤8人,其中3人重伤。日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戴辉龙无期徒刑。 事发当日,戴辉龙睡觉醒来,感到头很胀,心里很气愤,就想让全家人去死。于是拿着一把铁锤先后朝妻子郑金莲、孙女戴湘娜、孙子戴宇浩头部砸去,戴辉龙的老母亲廖运
血案发生后,戴小华当场死亡,廖运娣、戴湘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罗桥凤、郑金莲、廖宇浩的伤势为重伤,戴小欢、江木观、戴光亮的伤势为轻伤,戴辉剑、戴辉宝的伤势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戴辉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3人死亡、8人受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经江西省精神病医院鉴定,戴辉龙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被认定为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