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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参与“我来断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3:43 今晚报

  现在让我们进入河东区大直沽街“模拟法庭”现场。

  为了让现场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案件”中来,积极互动,起到更好的普法效果,河东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资深法官胥晓航利用模拟法庭休庭评议的时间,在活动现场加进了一个“我来断案”的小环节,针对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在庭上所述情况,邀请现场旁听群众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由于相邻关系案件都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常事,所以社区居民们都颇有感触,纷纷举手要求发言。

  在旁听群众的一番畅所欲言之后,胥晓航法官当场给大家就装修及邻里关系问题进行说理说法。胥晓航称,从法律关系上讲,原告与第三人达成了关于维修的协议,就表示了第三人自愿承担这种义务,第三人这种“息事宁人”的宽容态度是应该提倡的。宽容大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对发生在生活中的小事小情,大家都抱着宽容忍让的态度,我们的社会就一定是一个“和谐社会”。在考虑相邻关系中,被告不能阻挠楼下的邻居在其家中所进行的维修。而同时,第三人开发商既然接受了维修义务,那么,由此产生的附带问题也应由其一并解决,因此被告提出刨地面后应恢复原状和补偿误工损失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考虑到此案系邻里间纠纷,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理由与意见后,从法律与情理两个角度对此案进行了分析。在听取了法官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同意调解。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张山允许原告李强和第三人开发商进入其房屋,在厕所地面进行铺设防水层的施工;施工结束后,第三人负责将张山家的厕所装修恢复原状;同时,被告张山放弃了要求补偿误工费的主张。

  (孙启明 王琪)

  “模拟案情”回放

  原告李强与被告张山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张山住在楼上。今年7月,李强从房地产开发商处购买了现住房屋。进住两月后,李强发现厕所顶部主下水管道处往下滴水。随后他找到开发商要求修理,经过协商开发商同意修理。但是,修理需在张山的厕所内进行,而张山的房子刚刚装修不久,心里别扭,不愿意开发商刨开自家厕所地面进行维修,遂以多种理由阻挠施工。一面是强硬的拒绝,一面是滴滴答答地漏水,李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楼上邻居张山协助其修理房屋内厕所屋顶漏水部位。

  法庭上,张山辩称,今年十一前后,李强领着开发商的维修人员到他家中,说要将他家厕所地面刨开做防水,那个维修工还说楼下漏水,是因为他装修时破坏了防水层所致,本应由他承担修理义务才对。对此,张山很生气,当时就提出买房子时合同中有规定,防水设施保修5年,现在楼下漏水了,开发商就应当承担保修义务。对于李强家厕所顶部漏水的情况,张山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对于该问题,第三人开发商则认为,购房合同中确实约定了开发商对所售房屋的屋面防水设施有5年的保修义务,但是排除人为破坏。而原告房屋漏水问题是由于被告在装修厕所时破坏了原有地面的防水层所致,所以开发商也同意原告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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