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庭上即兴发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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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3:43 今晚报 | |||||||||
9点钟,案件在“合议庭”3名法官:和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庞冠新、副庭长刘文澄以及助审员王荣光的主持下正式开始审理。在法庭程序的推进中,“演员们”逐渐进入了自己的“角色”。李凤敏大娘将“剧情”都变成老百姓能听懂的“家常话”说出来,让人觉得亲切真实。再看几个“子女”,大学毕业的老大说着普通话,不时来几句“文词”;离异后负担较重的老二一口天津话,显出实在;女儿声音不大,却在语气中流露出了几分角色所需要的“怨气”;小儿子也表现出了自己的秉性。个个“演员”投入“角色”,将一起赡养“官司
最有意思的是“当事人”的即兴发挥。在最后调解解决赡养费数额时,原告“王大娘”或许是在几个子女愿意给付赡养费的态度中找到了慰藉,一激动将小儿子要给付的150元赡养费一下子减免了50元。情节出现了“岔头”,一直在认真聆听双方意见的刘文澄法官很快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最后宣读“调解协议书”时,刘法官及时做了调整,将“剧本”中总额为750元的赡养费也“下浮”了50元,与“原被告”双方自愿约定的数额刚好对上,使得“案件”圆满审结。 (吴阿娟 赵 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