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下海者今起补买养老险 基数不低743元/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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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在2006年11月30日前办完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原定12月1日开始的广州市“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办理社保程序,今早在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提前开始。 今早办理者排长龙
这一直接惠及约10万群众的新政策受到热烈欢迎。今早,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早早就排起了长龙。6时多就赶来的孙伯领到了21号筹,他高兴地说:自己在电镀厂工作了20多年,1990年离开企业,现在已经60岁了,这次能补办社保,长期压在心头的大石算是落地了。 基数不低于743元/月 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其标准如何?据记者了解,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不低于本市200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50元)的55%确定(即743元/月)。缴费比例按20%确定(其中11%记入个人账户,9%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性缴费金额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的年限。同时,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上述公式计算的一次性缴费数额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利息)由早期离开企业人员承担。 符合条件可享医保 新政策还规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条件的“早期下海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可按《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作为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政府资助的计算年限。而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条件的“早期下海人员”,在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其基本医疗保险可按《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参加“住院保险”。 核准结果网上公示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2006年11月30日前必须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核准结果将通过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gzlss.gov.cn/newhtdocs)予以公示。监督电话:86012333。 ■链接 早期离开企业人员 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俗称“早期下海人员”)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现为本市城镇户籍;(2)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期间离开本市的市、区属(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国有、集体企业;(3)本市的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4)原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省、市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参保步骤 首先到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取档案;再核定缴费工作年限;然后再到市、区基金中心确定缴费金额;并向市、区地税局缴费,完成参保手续。 提前办理的只是前面两个项目,提前启动阶段只在市劳动力市场中心(三元里大道1278号,原广花四路272号)办理。余下两个项目可在12月1日之后前往市、区、街道的相关部门办理。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