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应全部退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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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0:2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汉中讯 (姚远 记者 李杰)本报11月20日以《南郑县审计局打白条收取“劳务费”》为题,报道了该局将基建审计项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在出具审计意见书时竟打白条违规收取劳务费。该事件在汉中引起强烈反响。昨日,汉中市审计局黄生怀局长对此表示,南郑县审计局收取的“劳务费”应全部退赔会计事务所。汉中市纠风办工作人员认定这是一种乱收费行为。
昨日上午,汉中市审计局黄生怀局长对记者说,南郑县审计局的行为很明显违反“审计工作人员八项不准”,个别县局不按规定办事,南郑县审计局的这种行为很明显是错的,打白条收取的“劳务费”应全部退赔。 汉中市纠风办一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乱收费行为,也是一种行业不正之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