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自称落课状告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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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1:34 新京报 | |||||||||
要求每节课赔偿50元,一审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自称落下89节课学校不给补,侵犯了自己的受教育权,15岁的中学生和某将海淀实验中学告上法庭,海淀法院昨日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15岁的和某是海淀实验中学的学生,其律师赵兰兰称,2003年和某因与同学“打招
和某认为,学校对自己的处分不合理,要求法院撤销这些处分,学校向其赔礼道歉,同时按每节课50元计算,赔偿自己4450元。 校方律师称,和某2003年9月9日起到2004年2月23日未在海淀实验中学读书,不存在学校耽误他课程一说。 法院认为,对于落下89节课,只是和某的单方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法院不予认定。而学校和老师为教育学生而采取相应的教育方法与惩戒措施,不属于法院的审查范围。据此,驳回了和某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