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篇博客日志往她伤口上撒盐 她把第三者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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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2:57 杭州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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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博客日志”,在大小网站、众多网民的倒腾下如火如荼,大家都在网络空间里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可以倾诉也可以发泄、可以作恶也可以搞笑,还可以引起纠纷。博客应运而生时无人能预料它能迅速窜红,同样也没有人能料到红红火火的它也会惹出官司是非。昨日,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全省首例博客日记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博客终于踏进“雷区”了。
家住浙江省武义县的陶女士告的是杭州姑娘小胡。导火线是小胡在中国博客网上发表的99篇感情日志。陶女士认为这些日志都涉及真实姓名,文中捏造了不存在的事实,对自己进行诽谤。还把自己和丈夫的隐私事实和秘密进行公开,丑化了自己人格,使大家都知道自己丈夫有外遇,言语间都用的是带有侮辱性的词。 陶女士在诉状中称,自己与丈夫李某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丈夫便与杭州的小胡姑娘关系暧昧,进而发展婚外恋并非法同居,谈婚论嫁。陶女士说对方为了与自己丈夫结婚,将小胡破坏自己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形容为“棒打鸳鸯”。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从今年2月28日开始,小胡陆续在中国博客网上发布网络日志———《胡X与李X的点滴感情记录》(以下简称《感情记录》)多达99篇。在《感情记录》中,所涉及的人物都以真名真姓出现,自己、丈夫和小胡三人之间的生活细节尽数公布于网上。 网络使空间距离几乎为零,陶女士说自己的同学、同事、亲朋好友上网看到了小胡的博客,另眼相看不说,还进行窃窃私语、冷嘲热讽、评头论足。“由于《感情记录》的发布,致使活泼开朗的自己变得孤独、抑郁、痛苦、迷惘,犹如鲁迅笔下的祥林嫂;由于《感情记录》的发布,致使自己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患上抑郁症,为此身体也渐渐虚弱,免疫力不断降低、弱不禁风,犹如曹芹笔下的林黛玉;眼下,由于《感情记录》的发布,自己又面临丈夫李某离异,家庭破裂,精神崩溃的困境。 对此,陶女士认为小胡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并要小胡在中国博客网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面对控诉,小胡辩称说自己与陶女士的丈夫只是普通朋友,并非同居关系。博客网上发表的情感日志,并非真人真事,况且文章本身涉及大多数是陶女士丈夫并非陶女士,根本不构成侵权。 因为双方调解未成,结果只能有待法院来判决。这起博客日记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因为是全省首例而备受关注。但法律界人士对此的看法,却并未因其涉及“博客”这个新事物,而存在判决上的难度。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清旺说,博客虽新,但从法律上看,只是一个侵权载体的变化,并不影响确定小胡的行为是否符具备侵权的要件。(通讯员西法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