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家长获赔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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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3: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高冰洁实习生谢小英)今年5月23日,本报报道了威远县高石镇和平村陈香玉(9岁)和邓慧敏(13岁)两表姐妹,因被一商店老板怀疑偷钱,遂含羞跳河自尽一事。昨日,记者从内江中院获悉,目前商店老板已与两姐妹的家长达成赔偿协议。 据悉,事情发生后,邓慧敏和陈香玉的家长多次与商店老板陈忠良、曾华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两姐妹的家长遂向威远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忠良夫妇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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