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掺假 毒贩死里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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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3: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杜立平 记者 袁勇)因贩卖近百克毒品而被关押看守所的梁静自知死罪难逃,绝望地等待着法院宣布她的死期,岂料假冒伪劣的毒品“救”了她:她运输的毒品经鉴定大量掺假,使她罪不致死。日前,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了这起运输毒品案,31岁的梁静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万元。 今年4月13日晚8时许,在贵阳至上海的K112次列车上,乘警在硬卧车厢巡
然而,11月10日,警方对梁静携带的毒品进行了第二次鉴定,发现3包毒品大量掺假,其含量分别为1.6%、3.62%、4.4%,因而梁静携带的海洛因数量远远低于死刑标准。法院审理后认为,梁静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但她关于自己运输毒品的含量较低、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相符,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相关新闻· 判决死刑被叫停 昨日重审 (记者 杨为为)四川省高院终审裁定涉嫌贩毒的脚明和马锦死刑,该案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却“峰回路转”:今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该案一审、二审的判决,发回成都中院重审。昨日,该案重新开庭,脚明、马锦一案的4名被告人在庭上否认了贩毒事实。成都中院将择日宣判。 新闻背景:经一审法院认定,1997年6月,缅甸人脚明电话邀约成都人李某,让他帮助运输海洛因到昆明。同年6月25日,脚明又让马家兴帮助联系买主,马家兴又让杨泽治找买主,最终,云南人马锦同意购买。同年7月27日,四人在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挡获。 戒毒劳教所贩毒 获刑3年 (陈芙蓉 双法 记者 郭龙)成都市首例“戒毒劳教所贩毒”案尘埃落定,毒贩子刘久铭因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昨日被双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听到这个判决结果,身为驾校教练的刘久铭痛哭不已,表示一定要彻底改造,重新作人。追踪《海洛因卖进戒毒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