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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掺假 毒贩死里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3: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杜立平 记者 袁勇)因贩卖近百克毒品而被关押看守所的梁静自知死罪难逃,绝望地等待着法院宣布她的死期,岂料假冒伪劣的毒品“救”了她:她运输的毒品经鉴定大量掺假,使她罪不致死。日前,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了这起运输毒品案,31岁的梁静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两万元。

  今年4月13日晚8时许,在贵阳至上海的K112次列车上,乘警在硬卧车厢巡
视时,发现一个行迹可疑的女子。该女子名叫梁静,自称去上海打工,却没携带必备的衣服和棉被,身边仅有一个牛仔包。经执勤乘警检查,她的牛仔包底部有一个隐蔽的夹层,夹层内有3个装着白色粉末的小包。据警方初步鉴定,3个小包系毒品海洛因,重量为96.6克。梁静后来在看守所打听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运输毒品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她自以为必死无疑,情绪十分低落。

  然而,11月10日,警方对梁静携带的毒品进行了第二次鉴定,发现3包毒品大量掺假,其含量分别为1.6%、3.62%、4.4%,因而梁静携带的海洛因数量远远低于死刑标准。法院审理后认为,梁静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但她关于自己运输毒品的含量较低、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相符,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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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经一审法院认定,1997年6月,缅甸人脚明电话邀约成都人李某,让他帮助运输海洛因到昆明。同年6月25日,脚明又让马家兴帮助联系买主,马家兴又让杨泽治找买主,最终,云南人马锦同意购买。同年7月27日,四人在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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