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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症当癌症医 赔我34万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3:5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黄旭阳)“四川省肿瘤医院在没有对我进行准确诊断的前提下,十分轻率地将我当成癌复发患者进行治疗。”家住泸州的敖勇一纸诉状把该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34万元。下月上旬,这起医患官司将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35岁的敖勇,家住泸州市江阳区,5年前因患鼻咽癌在内江市进行治疗。敖勇说,他每年定期到内江市第二人医院进行复查,结果均表明病情未复发。为进一步确诊病
情是否复发,他于今年4月18日来到四川省肿瘤医院诊断。“接诊医生看了我的近期CT片后,就诊断是鼻咽癌复发,需要住院做放射治疗。”入院后,医院的最后病情诊断结果是,敖勇属癌复发,决定对他采取放射治疗,同时向他开出专门辅助放疗的药物。“我被放疗17次以后,主治医生突然告知我:‘你的鼻部可能不属于癌复发,有可能只是炎症,已停止一切治疗,建议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确诊。’”敖勇说。今年6月30日,敖勇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诊断,病理诊断报告显示和华西医院的临床医生证实,他的病情确实不是癌复发,不需要进一步治疗。

  四川省肿瘤医院医务处张荣荣处长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敖勇到医院检查时,由于他的肉块在鼻孔最深处,做手术有一定风险,医院对其鼻部外部肉块进行活检诊断,有可能是癌复发,要求对其诊断治疗。当时患者已签字认可,由于当时医院没确认患者是否是癌复发,所以医院也对患者进行科学合理治疗。经过17次化疗后,院方发现患者可能不是癌复发,要求其到华西医院诊断。患者经过手术后取出了鼻部的肉块,发现是一块组织坏死的硬块,根本无法鉴定是否是癌复发。张处长称,医院对患者的治疗是合理、正确的。既然患者已把医院告到法院,院方会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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