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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贪调查局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4:04 重庆晚报

  本报讯虚构“国际反贪调查局局长”等非法机构,谢朝明等5人6年内诈骗112.8万元(本报8月4日曾作详细报道)。昨日,市一中院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谢朝明等5人相应刑罚。

  市一中院审理查明,1998年前后,谢朝明、饶正雄伙同陈克安、李宇和等人,虚构非法机构“四川省珠宝玉石检测技术研究所”,假冒联合国安理会工作人员,以解冻巨额民
族资产、“搞大业”为由诈骗。其中,第一被告人谢朝明此前曾因诈骗罪先后两次被判刑。2000年11月,谢朝明刑满释放后,再次与饶正雄等人合作,先后成立“中国国情调查委员会”、“中国国际反贪调查局”、“中国国际党军反贪调查局”、“中国民族财产投资建设委员会”等非法组织,谢朝明、饶正雄自封为负责人。

  1998年至去年8月,谢朝明等人在四川省邻水县,重庆市开县、云阳县、巫溪县等地,骗取他人钱财112.8万元,受骗者大多数为农民。

  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朝明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昨日当庭宣判后,谢朝明、饶正雄、陈克安和李宇和提出将要上诉。

  (记者易守华)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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