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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偷儿还报案自投罗网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4:05 重庆晚报

  本报讯看到有人偷东西,便以此敲诈,因钱没有足额付清竟报警。两偷儿被捉后,自己也因涉嫌犯罪被抓。

  陈三,巴南区某工地的工人。10月18日凌晨4时许,他看到两个人的车上装着电机和一些钢管,猜想是贼货,便叫来六个工人将车围起来。因为前几日工地上也有同类物品失窃,陈三便要求他们在八点钟之前拿4600元来赎车,8点之后涨到5000元,否则报警。开车的
李华曾在监狱服刑五年,他答应在四个小时后拿钱来赎车。李华与同伙商量好一人分担2300元后分头行动。谁知,当李华拿出1400元去找同伙时,却发现同伙跑了。当晚,陈三见钱未凑足就没有还车。他称,因为超过时间,价格已经上扬到5200元。

  当晚10点,李华与刚刑满释放的“小波”等人来到陈三家。陈三收下李华东拼西凑来的2200元,李华亲戚拿出一辆红色摩托车作为担保,打一张2800元的欠条。但是,陈三将李华的长安货车、车钥匙和货物全部交给小波。

  从陈三家出来,小波提出李华须将车的全部手续交给他,将车卖掉,来偿还他们开始约定的7000元劳务费。才出狼窝又入虎穴的李华只好将车交给小波。10月22日,一直等着收尾款的陈三因未看到李华前来付钱,当天下午就到鱼洞镇派出所报案。巴南区公安机关在捉获李华及同伙后,经询问得知陈三向他们“要钱”一事,于是陈三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11月7日,李华与同伙分别被巴南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捕,陈三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文中人物系化名)

  (见习记者张勇)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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