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小学生留下绝命书 投毒鼠强害同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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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5:29 三秦都市报 | |||||||||
21日,记者从宝鸡警方获悉,“11·14”投毒案经市、县警方一周的侦查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系已经中毒身亡的该校六年级(一)班的学生文文(化名)。 据宝鸡警方介绍,新集川乡中心小学六年级两个班在新集川乡中学院内生活区住宿、就餐。
当日早晨7时许,学生食堂向六年级一、二班男女生各供应一桶豆浆,由各班值日生提回各自宿舍就餐。六年级一班值日生将豆浆提回宿舍后,用碗给同学分发,轮到文文时,文文用自己的碗伸到豆浆桶里舀了碗豆浆,后又称自己不想喝,将一半倒回桶里,并给其他同学碗中倒,剩下的用馒头蘸着吃掉。喝完豆浆刚回到教室,7时25分许,在文文之后打豆浆的3名学生和其一起出现中毒症状。经相关检材检验,检出毒鼠强成分,即将该案定为人为投毒的刑事案件。几天来,经过专案组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在文文课桌底层查获绝命书一封,并在其身上及衣兜内检出毒鼠强成分,通过大量证据确认,文文就是该投毒案的作案人。 据了解,文文今年13岁,性格比较内向,在班上学习成绩还不错,其家庭情况比较殷实,家里只有两个小孩。文文在事发前,不知啥原因,情绪曾有点波动,但这并没有引起家里人的注意。13日下午(星期天)返校后,同班同学也未曾见到其有异常的举动,但14日早晨吃饭时,其举动很古怪,事后才知他趁同学们和食堂的厨师不注意,将“毒鼠强”投入豆浆桶,并和同学们一起喝了“毒豆浆”。 对于警方查获的绝命书一细节,同班同学称毫不知情。记者试图了解这一详情,但陇县警方婉言谢绝。 学生利利(化名)的父亲谭建林对记者平和地说,他和文文都在一个村组(新集川乡保家河一组),文文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原来做过点小本生意,近几年靠种植旱烟才使家境富裕起来,但并没有娇惯过两个孩子。这一次的投毒,令人想不到,也想不通,为啥小小年纪就能积下这么大的仇恨。 据悉,由于投毒者年仅13岁,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将不受刑事责任的追究。由于事故发生在学校,为明确整个事件的责任方及事件前后的因果关系,警方目前仍在学校做搜集证据和外围调查工作。至于“毒鼠强”的来源,警方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本报记者 袁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