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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揽工程,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6: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21日讯(通讯员周耀泉)为严厉打击建筑工地及周边“路霸”、“沙霸”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崂山公安分局近日出台了要求民警做到的打霸治痞“三条禁令”,从今天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冬季打霸治痞专项行动。

  “三条禁令”的具体内容:一是禁止与霸痞分子进行个人交往,初次发现予以警诫,再次发现予以纪律处分,停止执行职务;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免职,直至调离公安机关。
二是禁止为任何人向施工单位介绍或者揽取工程,初次发现按分局《局规》予以处罚,再犯者予以纪律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免职。三是禁止插手或干预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处工作,违者予以警诫,再犯者予以纪律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免职,直至调离公安机关。

  对以上行为进行包庇、袒护的,按违犯情节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边防、消防现役部队参照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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