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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年元旦开始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7:15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林浩)《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简称《规定》)终于出台。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政府获悉,主管部门还将通过印发“物业管理小常识”画册等形式,在沈阳全面推广《规定》。

  《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与草案相比有较多改动

  《规定》针对在什么条件下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投票权数、住宅小区在多少建筑面积下采取物业招投标、多大面积的小区配备多大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作出明确规定,这在沈阳物业管理史上尚属首次。

  与之前公示的草案相比,《规定》有较多的改动,昨日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草案中“前期物业管理”一章中规定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或住宅建筑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的,经区县(市)房产行政部门批准,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但在《规定》中将对建筑面积进行修改。

  明确物业收费定价原则

  “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定价原则等。”沈阳市房产局局长李建国在日前的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即将下发的《规定》,在国家《条例》的框架内,结合沈阳市实际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进一步规范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明确了三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明确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维修养护责任。

  新建住宅全面推行“市场化”

  “今后,沈阳市所有新建住宅区都要全面推行市场化,建成一个,规范一个。”沈阳市副市长邢凯指出,作为政府部门,既要保障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又要为物业管理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物业管理市场的双向选择机制,尤其要保证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到业主大会成立阶段,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选聘、续聘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信誉等信息,为业主选择满意的物业管理企业,为物业管理和服务单位的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更广阔的平台。

  另外,沈阳市近80%的旧住宅小区没有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房产管理部门、各区政府要有选择性地整治一部分小区,使其进入规范的物业管理;同时要探索旧小区的新管理模式,建立以保洁、房屋维修为重点的保障型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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