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藏毒鼠强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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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7: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刚)我省首次对举报藏匿毒鼠强的行为实行奖励制度。昨日,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拨出专款,购买安全鼠药,实行举报奖励,采取置换、购买、奖励、明察暗访等有效措施,把群众手中的毒鼠强等违禁鼠药收缴上来。精心组织大规模、强有力的排查活动。 近期,我省丹凤、陇县等地连续发生毒鼠强中毒事件,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毒鼠强清缴工作,建立清查收缴工作责任制,对因清查和收缴工作不严格、走过场而导致毒鼠强中毒事件发生的,将严厉追究地方有关领导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