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龙”押金索退无门 贷款购车慎交续保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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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8: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 张文龙 实习生 杨俊 报道: 读者:续保押金要不回 武昌的陈先生2003年2月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捷达轿车。陈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该车的按揭手续(贷款年限为3年)。在该公司的门口,有办理保险的一条龙服务
一年后,车险即将到期,陈先生被告知是否要续保。陈想换个保险公司。对方说:“你去年交了1000元的续保押金,如果不继续办理的话,就不退押金了。”陈就续交了当年的保险。今年,陈又被通知要交保险费。陈问,是不是交了保险费,可以退1000元的续保押金?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后来,陈多次电话联系,均找不到人。昨日,陈先生找到该保险公司武昌分公司,对方却称,只要拿得出收据,就可以退押金。可陈称,他当初根本就没有领到收据。 律师:续保押金是乱收费 对此,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认为,1000元的续保押金实际上是担保公司收了。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往往以担保公司作为“风险中介”,他们之间有个口头协议,即实现盈利的话,担保公司按一定比例得到分红。他表示,所谓的“继续保险保证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乱收费。 省消委:慎交续保押金 省消委投诉部郭姓工作人员称,借“续保押金”要求消费者必须在该公司买保险的做法属强制收费行为。他提醒广大消费者,贷款购车时,消费者要另行缴纳的费用主要有附加税、保险费、上牌费。如销售者代为办理保险、上牌、按揭贷款的,只能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如果按揭贷款不是由销售者提供担保的,销售者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因此,对于销售者提出的名目繁多的押金,消费者不要随意交纳。 同时,购车者办保险之前要看清楚合同条款,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和收费是否合理,谨防其混水摸鱼乱收费。此外,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如果不满意当初的保险公司,消费者有权更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