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非法拘禁强奸幼女 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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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1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22岁的王东(化名)和19岁的张燕(化名),非法拘禁并强奸幼女,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王东和张燕都没有工作,整天闲逛。2005年5月14日晚,闲来无事的王东、张燕和乐乐(另案),来到西宁市城西区园树村64号一租住房内,找到不满14岁的薇薇(化名),向薇薇要钱。薇薇表示自己身上没钱,几人便开始殴打、侮辱薇薇,并限制薇薇的人身自由。
记者了解到,王东因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张燕因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作者: 贾忠英 乔海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