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 郭某出尔反尔终要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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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1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1998年,青海省某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将一辆货车出售给喇某,当时,喇某支付了一部分购车款,还欠运输公司购车款26094.46元。在运输公司多次催要下,喇某于2003年10月23日,给运输公司打了一张欠条,郭某作为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字,并按了手印。喇某给运输公司打了欠条后,一直没有给运输公司还所欠的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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