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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瓶“黑气”藏匿民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30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心晖 通讯员 官文捷 郑太钦)昨日上午,集美区杏林工商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杏林曾营村龙泉巷销售液化气,杏林工商所立即联系城管部门突袭了销售点,查获液化气46瓶。

  执法人员来到曾营村龙泉巷10号,只见约10平方米的场所,货架上摆放着液化气、燃气灶具和配件等,未发现销售液化气。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两本收款收据,从中
查出已售出的液化气共有35瓶,其中大瓶(15kg)15瓶,每瓶售价85元,小瓶(5kg)20瓶,每瓶售价25元。经营者谭某辨称这间店是谢×梅转让给她的,提供了一本“集美区阳特燃具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零售燃具,没有液化气经营许可证。

  谭某说,还有一些液化气未卖出。执法人员要求谭某带路前往检查。储藏点离销售点约50米,是一间简易搭盖房,堆放着46瓶大小不一的液化气,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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