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逸司机持本报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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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53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广平 刘中全 通讯员 曲丹) 昨日14时许,一名男子手拿一份11月1
主动自首 宽大处理 男子姓徐,今年37岁,他是在弟弟的陪同下来自首的。徐的弟弟说,11月18日那天,他看到本报刊发的《看照片抓逃逸司机》报道,发现哥哥的照片赫然在列,才知道哥哥还有驾车肇事的案子没有解决,于是赶紧给正在内蒙古的哥哥打电话,并告诉他回来自首。徐连夜赶回长春。 去年3月1日15时,徐某开车将推人力三轮车卖菜的郝某撞倒致伤后,把郝某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事故善后工作一直由其家人代办,包括后来因郝某伤势过重而死亡的民事赔偿。由于交警部门一直未找到徐某,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也一直没有徐的签字,致使案件的性质由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演变为性质更恶劣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徐某如今懊悔不已。交警部门鉴于徐某主动投案自首,对他采取了宽大处理,同意徐某取保直诉。 提供线索 给予重奖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说,肇事司机如果因一念之差逃逸了,事故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原本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事故,也会被追究逃逸的刑事责任。凡是被警方抓回来的逃逸司机,一律从严处理,主动投案的将获得宽大处理。 据了解,到今年年底,长春所有出入城口的摄录仪器将安装完毕,届时所有车辆和人员等的出入城时间及影像将被记录下来,肇事司机很难逃出长春市。另外,为了能让更多肇事逃逸司机落网,交警部门决定,为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最高可奖1万元。《看照片“抓”逃逸司机》(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