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客车主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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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0:0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1月21日讯(记者 马志鹏)本报11月20日在A5版以“从沂源到张店 乘客两次被甩”为题报道了20多名乘客乘坐沂源到张店的直达车,途中被连甩2次的事。 11月18日,记者跟随6名乘客代表来到淄博汽车总站,车站领导了解了经过后表示将会尽快调查,如果属实会对该车车主进行严肃处理。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驻淄博汽车总站管理办公室张主任处了解到,驻站办根据乘客所反映的情况对该车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车甩客事实成立,已经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他作出书面检查并停班3天。另外,根据交通部的相关规定,对车主处以1000元的罚款,要求其全额退还乘客的票款。 记者随后与投诉人之一范先生取得联系,范先生表示,他已收到驻站办关于取回票款的通知。驻站办的张主任也请当天另外几名投诉的乘客到车站领回自己的票款。 (a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