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妇女法下月施行 我市组织收看收听全省电视电话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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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0:0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肖映玲)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月21日,我市组织收看收听了全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分会场会议部署我市妇女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据悉,此次妇女法的修改,以最广大妇女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总结
随后召开的汕头分会场会议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妇女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要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妇女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妇女法为主体,拓展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着眼全社会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执法和监督工作;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妇女就业的权利,积极推进妇女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切实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加茂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