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贷款毁于95万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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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0:1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银行职员周正平利用发放贷款的审批大权,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5万余元,造成银行1.06亿元的巨额贷款未能收回。日前他因犯受贿罪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周正平原为本市某商业银行支行市场部经理,负责贷款发放的审查工作。2001年上半年,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通过周的审批得到贷款。2001年5月,周打电话给张,表示自己想
法院审理认为,周正平以借款名义从张某处取得90万元,是周的职权行为和张某获利结果之间的利益交换。周正平有偿还能力但没有任何还款意思,证明周主观上有索贿故意。 □梁宗闻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