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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涨10倍一次交6年 商户质疑回迁安置方案明通商场3方代表握手商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0:34 云南日报

  昨日下午,根据昆明市政府的安排,昆明市工商局把涉及“明通商场改造回迁”的3方代表——双桥村股份合作社、昆明骏之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明通商场的商户代表请到一起,协商解决纠纷。3方表示,将把各自的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再做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力争妥善解决问题。

  商户

  一次交6年房租难承受

  明通商场的商户代表之一,红妆丽人的老板周岚说:“我们是代表300多个经营户来的,大家并不反对明通商场的改造,但这一过程中有些东西商户们无法接受,我们有话要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昆明骏之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之杰),商户们的不满主要在于“明通商场改造回迁方案”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周岚举例说:“例如要取得15年的经营权,一次要交40%的房租,这就相当于一次要交足6年房租。拿我来说,我的铺面有800平方米左右,如果按这样计算,我一次就得交500多万元。”周岚认为,这样的交法,相当于流动资金的80%,而且拆迁后的安置费、装修费等都将是一大笔费用,对商户们来说,确实是难以承受。

  对于双桥村股份合作社一方(以下简称合作社),争议的焦点在于违约赔偿。周岚等3位代表依据1999年双方签订过的双向承诺书中“如变动经营权,商场愿赔偿10年租金”这一条款说:“我们认为目前这种情况已属于经营权变动,但商场至今未对这一赔偿给出说法,我们认为这不合理。”另外,几乎与改造回迁方案前后不久作出的10倍租金方案也让商户们想不通。

  骏之杰

  希望长期合作

  针对商户代表提出的问题,到场参加商谈的骏之杰的总经理罗杰针表示,骏之杰对支付租金的方案不可能按照一个商户的特殊情况来制定,只能是以大部分商户的情况来定,但是有困难也是可以具体再谈,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租金以15年的周期来定,也是希望和商户们长期合作。

  合作社

  租金提价是集体决议

  合作社的负责人方靖说,明通商场和骏之杰合作是具备合法手续的,明通商场从1993年建成到现在,已经不能适应新昆明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也于今年6月14日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整体改建势在必行。而且今年向国家交付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170万元,单靠租金是无法还贷的,还有解决村民们的收入问题等,只能靠招商引资,才能解决。

  至于突然将商铺的租金提高10倍,方靖表示,租金多少是经过领导集体决议的,不是某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提高租金主要是考虑到股民生活保障和对商场进行局部整改的需要。

  3方将进一步商谈

  经过昨日的商谈,最后,3方终于就“把明通商场办得更红火”这一大方向达成一致,商户代表们计划将自己的愿望形成书面报告,再进一步商谈。合作社和骏之杰到场负责人也表示,会尽量通过良好氛围下的沟通和交流妥善解决问题。

  本报记者宋蕾实习生王维娜通讯员龚珊(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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