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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参保单位社保欠费1.3亿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1:14 乌鲁木齐晚报

  (都市消费晨报记者贺红艳2005-11-22)

  “截至今年10月底,乌鲁木齐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累计欠费达1.3394亿元。”11月18日,乌市委常委、副市长白桦代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小组汇报乌鲁木齐市10年来贯彻实施《劳动法》方面的情况时说。

  据悉,国家法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白桦副市长说,10年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累计安置城镇人员就业38.84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通过举报专查、日常巡查、各项专项检查以及劳动用工年检等方式,共检查各类用工单位17万余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2800余万元,清退押金190万余元,补签劳动合同13万余份,补缴社会保险费9000余万元。但目前社会保险累计欠费百万元以上的大户仍有38家,其中,自治区一建等7家建筑公司因施工任务不足、三角债较重等原因社会保险欠费6295万元,新疆天山锅炉厂等5家破产企业因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社会保险欠费5138万元。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缴纳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部分用人单位采取少报参保人数或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的办法降低成本;部分商业、餐饮、建筑、娱乐、加工行业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内容约定不明确,以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如:一些商业企业中的营销导购人员,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的钟点工;旅游业中的导游人员等绝大多数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对此,白桦副市长表示,今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将采取加强征缴力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快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等措施,贯彻落实《劳动法》。: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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