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7个市级风景名胜区昨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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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1:3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许玉璇)昨天,我市公布了第一批市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同时向入选的莲花峰、青云岩、神山、陈慈黉故居、塔山、黄花山、翠峰岩7个风景名胜区授牌。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产生,改变了我市过去只有礐石风景区一个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情况,对保护我市风景名胜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管理好风景名胜区,对维持
第一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将全部遵照《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进行,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维护风景名胜区的正常建设秩序。像景区内的各项建设,都必须按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进行;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工矿企业、铁路、站场、仓库、医院等同风景和游览无关以及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项目和设施;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和自然环境保留地内,不得建设旅馆、招待所、休疗养机构、管理机构、生活区及其它大型工程等设施。各风景名胜区所在各区县将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和保护,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重点做好景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把这些资源充分利用好,保护好,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景点、城镇规划与景区规划的关系,把景区保护纳入经济发展和城镇规划中。 本次申报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景区景点较多,有一些规模较小、互相邻近的景点都各自进行申报。有关人士认为,这些相邻的景点,如果能加以整合开发,完全可以建成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风景名胜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