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头突爆硕大火球燎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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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2:5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晚6点15分左右,家住南京市瑞金路某小区1幢3单元407室的孙先生正和妻子在厨房做饭,突然间“砰”地一声液化气爆燃,灶头上腾起一团硕大的火球,爆燃产生的热浪将厨房的玻璃门炸了个粉碎。孙先生和妻子的眉毛与头发都有明显的火燎的痕迹。 晚上7点半,接到孙先生的投诉电话后,记者赶到现场。孙先生家满地玻璃碎片。孙先生说,当时他和妻子都在厨房里忙着晚饭,灶火刚刚点起不到十分钟,一团火球突然在两
了解清楚情况后,记者随即与百江液化气公司取得联系,晚上8点15分左右,公司安全部胡经理带着几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听孙先生讲述完事情的经过后,胡经理等一番检查后认为,液化气罐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出在管道上,在一个连接口有液化气泄漏现象。胡经理告诉记者,正是因为这个连接口漏气,同时孙先生家的窗户和玻璃门又关得严严实实,漏出的液化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5%到2%左右时,遇明火产生了爆燃现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仔细观察了孙先生家厨房结构后,胡经理给出了几点忠告,首先是液化气罐最好不要放在密封的门柜里,最好是装一个百叶窗,让其保持通风;其次是连接液化气罐和灶台的软管因天气原因经常热胀冷缩,弹性发生变化导致密封性能下降,因此最好一两年左右更换一次。 事故原因清楚了,那谁来为孙先生夫妇受到的损失负责呢?孙先生夫妇认为不可能由自己来为事故后果“买单”,液化气公司应该负有责任;而胡经理则认为液化气罐本身没有问题,液化气公司应该免责,但出于道义,他们愿意为孙先生免费更换软管,并同意将孙先生家的损失情况向领导汇报,争取能给予适当赔偿。(周茂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