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失效肥害了186亩小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4:1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肥料经销商竟分不清两种肥料,加上部分肥料失效,致使购买其肥料的数十户农民的小麦大面积减产。近日,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经销商胡某赔偿陈某、徐某等36户村民经济损失55740元。

  2004年10月至11月期间,泗县黑塔镇陈某、徐某等36户农民以30元一袋的价格从胡某处购买了生态有机肥和生物颗粒磷肥。胡某混淆了两种肥料的区别,误将生态有机肥当作
生物颗粒磷肥卖给农户,加上其贮存条件简陋保管不善,包装袋部分毁坏,有的肥料已风化,致使购买其肥料的36户村民共计185.8亩小麦出现大面积减产。事件发生后,经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原告购买的肥料进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专家估算亩产损失420元。2005年6月,在工商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调解下,胡某与原告代表人陈某等签了赔偿协议,约定于2005年6月30日前赔偿村民每亩小麦损失300元,合计55740元。到期后胡某拒绝赔偿,36户村民遂怒上法庭讨要公道。

  法院审理认为,因为胡某混淆两种肥料的区别,并且所售肥料部分风化失效,造成36户村民小麦出现大面积减产,其就此与原告代表人年签的赔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予确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