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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量过高起纠纷 大打出手赔钱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4:38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胡海容记者宋宁华)听音乐本是件高雅之事,可是邻居间竟为音量高低大打出手。日前,杨浦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听音乐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张女士赔偿赵女士各类损失共计4269.44元。

  赵女士和张女士是邻居,因为住的是石库门老房子的前后楼,隔音不是很好。今年5月3日上午,张在家里听音乐,赵认为张将音乐的音量调得过大,影响了她正常休息,于是
将楼道内的总电源关闭了。为此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赵随后至医院就诊,经诊断:赵面部软组织挫伤,右肘关节、右膝软组织扭挫伤,右胫腓骨小头骨裂。7月22日,赵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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