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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每周警情:被查无证发廊 擅撕封条营业 老细落得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11月14日至11月20日)

  本报讯上周,广州警方对擅自撕毁工商部门的封条、暴力抗法等妨害执行公务行为的违法人员,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据统计,“剑锋”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共处理擅自撕揭工商部门查封无牌无证经营的发廊、出租屋的封条、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务的人员97人,其中刑事拘留9人、治安拘留39人、警告31人、其他处理30人,治安拘留驾驶摩托
车强行冲入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不听劝阻的,以及故意冲闯查车关卡的妨碍公务的人员267人。

  11月17日,黄埔区公安分局荔联派出所民警在查车点依法查扣一辆无牌摩托车时,遭到肖×明(男,26岁)、肖×亮(男,21岁)、徐×华(男,26岁,均湖北省人)等6人的辱骂、推打,民警依法将此6人带回调查。经审查,此6人对自己拒绝、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近日,荔湾区公安分局东漖派出所会同工商部门,在清查行动中查封了3间无牌无证经营的发廊。但这3间发廊的经营者擅自撕开封条,继续营业。警方会同工商部门再次对上述发廊进行了查封,并对简×、蒋×芳、阳×敏、朱×姬等4名经营者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擅自撕毁工商部门的封条以及暴力抗法等妨害执行公务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龚宣)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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