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全业主车停车保安眼皮底下路边停车玻璃被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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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5:14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张少琼报道昨天,赵小姐向本报热线反映,她们刚刚入住到小区,因小区地下车库还未完善,于是他们把车停在离保安值班不远的地库入口处,第二天却发现车玻璃全部被砸。她认为这是小区管理混乱以至她们把车停在外面引起的麻烦。 据赵小姐反映,她所入住的“南天×”小区,是今年6月份入伙。入伙半年以来,小区的管理还停在比较混乱的状态,地下车库没有进行启用状态,小区的防火喷淋设施也在安
赵小姐说,因小区的地下车库无人看管,晚上没人巡视。而车库入口处保安24小时值班。她和老公就觉得既然地下车库没人巡视,干脆把车放在入口处。可第二天早上一看,车玻璃全部被敲,不到5米远的地方,保安还在值班,可他们坚称没有看到任何异常。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赵小姐的车停放在停车场入口处不远的市政路上,并不属于该小区物管的管理范围。小区的相关负责人吴楚城表示,小区因是商业住楼,自入伙以来,一直忙于完善和增加小区的监控及防火喷淋设施,暂时的管理不周,可能给赵小姐以误导,他对此表示抱歉;事后他还当着记者面给赵小姐道歉。赵小姐也当面表示不追究相关责任,但希望小区物管能在各方面做到尽善尽美,并尽快完善车库监控管理系统。 小区物管不善引来的各种纠纷,相关律师表示,如果因物管管理不善,比如没有尽责或是相应的书面合同承诺没有兑现,比如车库的监控管理等等;造成损失的,都可以索得赔偿。但是,前提是纠纷要发生在小区内,在小区以外的范围并不属于小区物管责任,业主在保全自己财物时才可以提出纠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