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村民非法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坡鹿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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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8:1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海口11月22日电(梁振君、符海)海南东方市两名村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装放山猪铁夹,捕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坡鹿,并将夹死的坡鹿制成干制品出售。近日,这两名村民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 犯罪嫌疑人黄某和邢某均为东方市东河镇人。今年5月,黄某在猕猴岭林场保护区内的抱白山砍劈山兰园时,违规在山兰园四周的灌木丛中装放了9个山猪铁夹。7月11日,一只
今年8月,黄某将烤晾干的鹿干制品拿到东河镇出售,但没有找到买主,便将其拿到东河镇东新村的邢某家中存放。邢某也在3天后将这些坡鹿干制品拿出来晒。大约一个星期后,黄某再次来到东河镇上托人帮忙找买主,仍旧未果。 9月7日中午,东方市公安局民警来到报白村黄某家中搜查,从黄某家的衣柜里搜出黄某熬制的鹿膏。 经审讯,黄某、邢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东方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将黄某和邢某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