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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院请代表委员给裁判文书挑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21:24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1月22日电(记者黄勇)2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来10位贵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裁判文书挑错。

  政协委员胡文绪一口气列举了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九个方面的问题:如多数裁判文书未反映出案件受理和立案的时间,少数裁判文书叙述不太清楚,不少裁判文书引述法律条款不完整,文字用语不够准确规范,大部分裁判文书标点符号使用不当,有的甚至一整页全用
逗号,少数文书出现错别字,有的甚至把“上诉于”写成“上诉人”等。

  这次被挑错的220份裁判文书,是从今年1-9月份贵阳市中院已判决生效的2200余件裁判文书中抽取出来的。11月1日到10日,各有5位贵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它们进行质量评查。最终评查结果在90分以上的文书占86.1%,80-89分的占11.1%,70分至79分占2.8%。

  参与挑错的贵阳市人大代表陈世和说,在人大接待的涉诉上访中,约有20%是对裁判文书不理解而引发的。贵阳市中院此次抽查的裁判文书合格率虽为百分之百,但也存在很多有待改进的问题。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1日制定施行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办法》,规定每月逐案检查裁判文书,并通报检查结果。裁判文书每错漏一处,扣罚责任人5元。10月8日至18日,贵阳中院向社会公开征集差、错、漏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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