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4名司机获刑最高14年 黑车司机打死人案终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1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曾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北京站黑车司机打死人案”已经有了终审结果。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原审东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4名主犯14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东城法院查明,今年1月11日早上5点多,马永盛驾驶出租车在本市东城区北京站东街北京站警卫通道附近等候乘客时,因乘车事宜与欲搭乘出租车的张涛发生争执,后其
伙同驾驶非法运营车辆在此等候客人的李德全、陈河、杨金城等人对张涛进行殴打,致张涛因脑干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中枢性呼吸系统循环衰竭死亡。东城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德全14年、马永盛12年、陈河11年、杨金城10年的有期徒刑,赔偿张涛的母亲45万多元。宣判后,4人均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认为,东城法院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