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七干部防控禽流感不力被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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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24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辽宁海城市纪委日前决定,对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出现的4起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并对涉及的7名党员干部给予处分。 近日,由海城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成立的11个防控工作督察组前往海城市29个镇区,对各镇村的家禽免疫、消毒、散养家禽圈养、道路设卡封堵消毒等防控禽流感措施进行全面督察。
12日,督察组在海城市动监局高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督察时发现,该站正向过往车辆收取消毒费。随后,督察组查明,从11月5日开始,该站站长侯彦波擅自决定向每台过往车辆收取10元或20元的消毒费。海城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侯彦波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海城市甘泉镇宝石山村一养鸡大户从11月6日开始发生大量鸡只死亡,由于负责疫情收集的该镇畜牧助理于君泽监督不到位,镇兽医站站长李世鹏未亲临现场或安排其他专业人员监督处理,村党支部副书记刘付权在前期调查家禽种类、数量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逐户到栏排查,导致该养鸡户的鸡存栏底数和死亡数不清,因而受处分。 据悉,海城市王石镇三大村村委会委员李湘普因擅离职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孤山镇瓦子沟村党支部书记赵吉波、村委会主任程威在防控禽流感期间由于工作失职被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