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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隔墙扔石块砸死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7:58 潇湘晨报

  本报讯两名高中生在课休时间向学校围墙外乱扔石块,不幸将一名过路者砸死。昨日,株洲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判决学生家长和学校分别承担主次责任,被告陈昊、康学文共同赔偿原告(死者的4位继承人)135491.96元,被告株洲县五中赔偿原告58068元。

  今年4月5日上午10时是株洲县五中第三节课课休时间,该校高一学生陈某、康
某来到学校操坪东北边靠近围墙的土坡上散步。围墙外有一口水塘,塘和围墙间有一条小路,陈、康明知学校有“禁止向围墙外扔石头”的规章制度而不遵守,先后从地上拾起石块朝围墙外的水塘方向扔(二人随后回教室上课)。正在这时,株洲县退休教师刘爱莲(女,57岁)等人扫墓归来,正沿着株洲县五中东北围墙与水塘之间的小路返回,刘爱莲在小路中段被围墙内飞出的石块击中头部,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株洲县五中向刘的亲属支付了4万元现金。就其余损失的赔偿问题,刘的4位继承人与株洲县五中协商未果,遂起诉到株洲县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追加陈、康两学生为共同被告,并认定:刘死亡后,其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9万余元。据此,法院经审理作出了前述判决。王兴夏秦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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