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三联防队员抢了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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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5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王诚 黄明辉)三名联防队员,半夜巡逻时向一名水果摊主盘查身份证和暂住证,对方拿不出来就索要100元钱,遭拒绝后就上前殴打。这三名联防队员昨日分别被思明法院一审判处11年、10年和10年有期徒刑。
今年5月12日凌晨4时许,三被告杨江东、陈温山、张兴龙身着迷彩服、臂戴联防队员的红袖标,在瑞景新村公交车站附近巡逻时,看见苏某及其老乡,带班的杨江东即提议要检查证件,如果对方拿不出证件就打他、逼对方拿出钱财,陈温山、张兴龙都同意了。而后,三被告上前围住苏某,杨江东说:“我们是后坑派出所警察,把身份证、暂住证拿出来看。”在苏某明确表示未随身带证件时,杨江东表示要罚款50元,在苏某不肯的情况下,杨江东、陈温山对苏某拳打脚踢,逼苏某交出200元。事后,杨江东分得150元,陈温山、张兴龙各分得25元。 事发五天后,苏某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于当日将三被告人抓获归案。 为何三人抢了200元都被判十年以上?《刑法》规定,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宣判之后,杨江东表示自己要上诉,他说自己并没有逼苏某拿钱出来,是自己在盘查时苏某态度很坏自己才上前打了他,苏某自己拿了钱出来想息事宁人。(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