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房东泼硫酸判赔28万分文未得想卖判决书治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35 新文化报 | |||||||||||||
烧成了这般模样
曾经的英武军人 本报吉林讯(记者 碧霄)吉林市民李纪坤和房东发生纠纷,被对方打成颅骨粉碎性骨折。讨要医药费时,又被女房东泼了硫酸,现双眼几近失明。法院判对方赔付28万元,但对方一直没有给钱,而强制执行需交5%的费用,迫切需要治疗眼睛的李纪坤于是想到了卖自己的判决书。 开洗车房 不慎失火 李纪坤曾在驻北京某部当兵,退伍后在某公司工作,后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2002年6月,李纪坤租了船营区张某家一个20多平方米的平房做洗车生意。2003年2月1日是大年初一,李纪坤在炉灶填了柴禾后,回家和母亲团聚。中午,朋友打电话告诉他房子失火了,李纪坤到洗车房一看,房东张某已把门窗都砸开了,被子已经烧着,所幸没有发生火灾。张某非常生气,称以后房子不再租给李纪坤。 房东发怒 颅骨打折 2003年3月10日,李纪坤来洗车房取自己的行李,见洗车房已被租给别人,自己的行李被扔在外面,有些清洗工具也丢失了,便和张某吵了一架。不久,李纪坤遇见新租房户,得知对方每月付300元租金,李纪坤便称太贵了,自己是100元租的。 4月11日,李纪坤找到张某,称其高价租房,两人又发生了争吵。被邻居拉开后,李纪坤刚一转身,过来一个陌生人,一砖头拍在他的头顶右侧。等李纪坤醒来时,已是在医院了,医生称其颅骨塌陷,粉碎性骨折,压迫左部肢体神经,需要开颅。住院期间,张某承认认识行凶的人(该人至今在逃),并同意给李纪坤医疗费,却一直也没支付。7天后,由于没钱,李纪坤没有开颅就出院了。 讨要药费 被泼硫酸
出院后,由于压迫神经,李纪坤的左手和左腿都不好使了,几乎成了废人。他多次找张某要医药费,张某都称过几天再说。11月1日,李纪坤又来到张某家,“进屋后说了一会话,他媳妇问我喝水不,我说不喝,她就拿着一个小碗出去了。回来后,她什么也没说,直接把碗里的东西泼到了我的脸上。” 李纪坤说,当时他的眼睛就睁不开了,张某当时还打了他头部两棒子,李纪坤跑出张家被朋友送到医院并报了警。经吉林市中级法院鉴定,他的面部及双眼被张妻用硫酸灼伤,致上下眼睑及眼球粘连,双眼盲目5级,为二级伤残。 二审过后 没钱执行 今年3月8日,船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妻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赔偿李纪坤285878.05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5月10日,吉林市中级法院终审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至今,李纪坤未得到一分钱赔偿。为此,李纪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按法律规定,需交赔偿金额5%的执行费,也就是1.4万元,但家境贫寒的李纪坤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来。 为了能够申请强制执行,李纪坤曾站在吉林市最繁华的河南街上,挂着牌子出卖自己的判决书,但是无人问津。现在他穷得连看病的钱都没有,更没有钱缴纳执行费,即便及时缴纳了执行费,但如果对方没钱,他还是得不到赔偿。 “我才34岁,不想在黑暗中过一辈子!现在我的肢体和眼睛都残了,只希望能早日得到属于我的赔偿,用来治好眼睛!”李纪坤昨日对记者说。(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