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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管所长”判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04 无锡日报

  本报讯在梁溪大桥让人私刻了假公章137枚,专门用于自己制贩假证件。昨据滨湖区法院证实:假证贩子韩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至2004年7月间,韩某购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子塑封机等作案工具,在其租住的蠡湖街道、太康新村,先后制作假身份证4份,共获利535元。2003年10月至今年1月间,韩某为了制作假身份证、假驾驶
证、假行驶证等假证件,在梁溪大桥附近先后让他人为其伪造了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近30余省、市、地区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公路管理处等各类印章137枚,用于伪造证件。(张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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