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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抢劫213次7人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眉山市中院一审判决王仲东杀人、抢劫团伙

  ■“涉嫌8宗罪21被告人今受审”后续

  经过长达7天的审理,昨日上午,眉山市中院对在眉山市及周边地区疯狂作案的王仲东杀人、抢劫团伙21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王仲东、刘建如、刘建平等7人被判处死刑;黄
刚、雷治芳等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黎如军等9人分别被判处5个月至17年不等的拘役或有期徒刑,被告人辜建文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昨日上午10时整,随着法官“砰”一声敲响法槌,法庭内顿时鸦雀无声,王仲东等21名被告人在法警押解下进入法庭。21名被告人清一色身着写有“仁寿看守所”字样的蓝色背心,王仲东等7名将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除了戴着手铐外,脚上还戴着脚镣,不时发出“丁丁当当”的撞击声。

  自知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记者看到,王仲东的精神状态较本月14日本案刚开庭审理时萎靡了许多。听到法官宣读他的名字,王仲东机械地被法警押上前听候审判,“死刑”二字传来,王几乎瘫倒在地。此后,王仲东一直被法警架着,双目无光,耷拉着头,一言不发地直到审判结束。法官念判决书时,所有被告人均沮丧不已地低头听候审判,偶尔有几声脚镣碰撞声。

  法官宣判道:王仲东参与抢劫49次,金额达77000余元,其参与的抢劫共致李某等3人死亡,杨某等5人受伤。此外,王还参与盗窃5次,金额达55930元。

  刘建如参与抢劫42次,金额达97000余元,抢劫过程中致董某等2人死亡,致熊某等6人受伤,并轮奸2人,强奸2人。此外,刘受雇杀害了凌某,还参与盗窃1次,金额达10595元。刘建平参与抢劫33次,金额达96000余元,在抢劫中轮奸4人,致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此外,还参与盗窃2次,金额达18030元。黎明均参与抢劫33次,金额达87000余元,在抢劫中轮奸2人,强奸2人,致1人死亡,致4人受伤。此外,还参与盗窃4次,金额达24580元。廖文彬参与抢劫32次,金额达98000余元,在抢劫中亲手致死熊某,轮奸1名幼女,致5人受伤。此外,还参与盗窃2次,金额达25500元。李学辉参与抢劫15次,金额达10800余元,致多人受伤。此外,还参与盗窃6次,金额达32783元。李还为同伙销售盗窃得来的摩托车。郭俊清参与抢劫9次,金额达5900余元,造成两人受伤。此外,还参与盗窃3次,金额达6077元。上述7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上述7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抢劫次数总计213次。法庭查明,王仲东、刘建平、刘建如、廖文彬、郭俊清、黎明均、李学辉等7人于1999年至去年5月,作案地点涉及山西省太原市、成都、乐山、资阳、绵阳等地。他们携带火药枪、刀等作案工具,进行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据悉,21名被告人共实施犯罪行为82起,构成8项罪名。

  文/图丁伟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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